不锈钢水箱供水设备投标要求
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三、项目标段划分:
一标段:二次供水用组合式不锈钢水箱容积为1m3--200m3, 75套。
二标段:二次供水用组合式不锈钢水箱容积为1m3--50m3, 45套。
三标段:二次供水用组合式不锈钢水箱容积为50m3--200m3,40套。
四、招标内容:确定2011年度郑州自来水工程公司二次供水用不锈钢组合式水箱采购供应商和供货单价。中标的供应商在供货及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在2011年度实施的郑州市自来水二次供水系统新建、改建、扩建等供水工程的需要,保证水箱采购的供应及质量抽检及其他相关服务。本项目采购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供货,亦分批付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水箱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或代理商;且水箱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制造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现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制造商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制造商必须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的招标货物制造历史,其产品在国内类似项目中成功地使用过5年以上。
4.制造商必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和提供以上设备中所用材料,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省级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则必须是取得制造商就本项目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6.所投每一标段必须是同一个品牌的制造商的产品。
7.投标人必须具备采购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德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
8.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9.投标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或二或三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1年5月 13 日至2011年5月 16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附企业产品简介)、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 18日 9:30 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按标段对所有招标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